青岛斯蒂尔调查事务所
公司概况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调查部
电话:0532-80807777
传真:0532-80807777
邮箱:zhentanzhangqiang@vi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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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青岛斯蒂尔调查事务所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我们将不负重望!帮助您的企业或个人维护合法权益,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使您所委托我们的工作做到您所期望的效果,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

一、委托类型

1.电话委托:由于委托人身体状况或是交通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来本公司进行面谈,则需在电话内完成委托事项,必须说明自己的委托动机和委托目的,以及准确无误的提供相关线索,在进入调查之前将部分委托金通过邮寄汇款等方式支付给受委方。

2.当面委托:当面委托的情况下,需向受委方进行提前预约,并在预约好的时间内与受委方见面,根据自己的委托目的与受委方进行交谈。

3.代理委托:代理委托的情况下,必须将你的委托事项和委托目的详细的告诉代理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需承担所有委托人需承担的责任。

二、委托程序

1.电话咨询及预约

2.签订协议交预付金

3.案情分析,统筹策划

4.专业人员投入操作

5.调查信息反馈

6.实事求是地向客户提交信息源、录像、照片、政府司法登记资料等真凭实据

7.交付剩余委托调查款

8.协议终止

三、委托必读 一般委托协议书 商务委托协议书 清债协议书

为使您的委托事项做到高效保密,我们将客户接洽、策划、调查操作有机分离。通常由本公司负责人电话接单,或亲自与客户签订协议并收取业务委托调查款,然后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案例情况分配给总公司或分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若因特殊原因负责人不能与客户亲自会面该如何签订协议呢?

客户拨通24小时咨询热线后负责人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与客户亲自会面请在电话中问清楚负责人委派哪位代表与其会面(若因客户不便出面可以选择传真或快件的方式签协议均可)要首先电话确认后方可进行,以免不法分子冒充本公司人员欺骗客户影响公司的声誉。

四、付款方式

业务委托调查款有两种付款方式(转帐和现金):

1、银行转帐:客户如果选择转帐必须将款汇入我公司指定银行。

2、现金付款:

业务委托调查款除负责人有权收取之外,其他委派的代表在代收现金之前请客户与其负责人经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一般情况下业务委托调查在签协议的同时我公司收取一部分定金为预付金,剩余部分待任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特殊情况另外协商。